這?有三篇新聞報導,請看:
全日制私塾悄然現身上海 實驗顛覆性的教育形式2006-07-10 01:46:00 來源: 東方早報(上海) 網友評論 56 條 進入論壇這已經不是興趣班,而是以古老的私塾教育徹底替代小學教育。昨天,在上海舉辦的2006年“讀經教育與學校教育”研討會上傳出消息:一些志同道合的家長正悄然通過一所名為“孟母堂”的全日制私塾,在12名上海孩子身上實驗一種具有顛覆性的教育形式。在這?,學生要做的,除了背誦經典還是背誦經典。數學內容涉及微積分“我們不講課文、不教英文單詞、不上一般的小學算術。”這席話如果出自一名學校老師之口,很多家長一定會非常驚訝,但是,這卻是上海“孟母堂”發起人呂麗委的明確說法。在閔行區莘莊的四間教室?,5名老師就在秉承“讀經典、尊孔孟、頌莎翁、演數理”的宗旨下,教授年齡跨度從4歲到12歲的12個孩子。在“孟母堂”,教學內容大致如下:中文教授背誦《易經》、《弟子規》、《論語》等古代傳統經典;英文教授背誦莎士比亞的《仲夏夜之夢》、《十四行詩》等文學經典;而數學則是由外聘老師進行數理讀經教育,內容甚至涉及微積分等高等數學內容,老師會有講解。此外,“孟母堂”還外聘教練教授瑜珈和游泳來代替一般小學的體育課。五分之四時間用作背誦以下是10歲男孩沈一燈和他的同學們一天的課程安排:上午8:00到11:30,上課前集體念一遍《弟子規》,課上再將前一天學的《易經》自己讀20遍。下午1:30到5:00,英語讀經課讀《仲夏夜之夢》,老師根據每個同學的水準和能力提出不同要求,然後每人發一台CD機,每人根據自己的進度,聽音、跟讀。這些內容沈一燈同學在讀,他4歲的學弟也讀。不同于一般小學的40分鐘課程,“孟母堂”的私塾式授課每堂課長達近兩個小時,其間沒有休息,一直連續學習。學生按年紀被分別安排在不同教室?。在這?,老師統一講課的時間相對較少,五分之四的時間都用作學生自學,背誦經典是他們的頭等功課。對此,老師會安排測試。課餘看《三國演義》《大長今》沈一燈和他的同學一天24小時都被父母全托在這所私塾?,在“孟母堂”的生活除了上課,早上會有早鍛煉,下課後也會有休息和娛樂,比如收看《三國演義》、《大長今》等被認為“對孩子成長有益”的電視劇。“以最經濟、最節約的方法讓每一位同學擁有結實的人身修養和更豐富的知識。”對於如此另類的教學方式,呂麗委這樣解釋其初衷。小學英語老師出身的她再三強調要關注學生的道德修養,並認為這是可以通過誦讀經典實現的。不過,她也不避諱談學習上的效果,“孟母堂畢業的孩子升入初中一定是出類拔萃的。”呂麗委語氣堅定。反應社會學家:探索很好但有風險“這是一種很好的探索。”昨天,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顧駿對“孟母堂”這種教育形式的出現表達了讚賞。他認為,志同道合的家長集中在一起來關心子女的教育,與教學者之間依靠的是一種信任關係,“作為探索,它能夠突出對孩子的個性化培養,給予孩子們更多關注,效果值得期待。”但顧駿也表達了擔心,就是“孟母堂”對儒家著作等古代經典的過分倚重。他說,孔孟儒家等經典?還是存在著很多的思想糟粕,孩子太小還沒有辨別能力,因此,教育者一方的責任非常重大,“畢竟育人不是一種實驗。”家長:孩子的變化很大對於校方的說法,沈一燈的父親沈先生顯然很願意相信。他表示,送孩子進“孟母堂”為的是讓他受非常好的教育,因為這?人少,更能因材施教。沈先生說,雖然進“孟母堂”只有5個月,但沈一燈已經能夠背出大半部《易經》,並能流暢地朗誦《仲夏夜之夢》的片段,“變化很大”。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沈先生打消了顧慮,把自己的侄女也介紹進了“孟母堂”。其實,包括沈先生在內的所有家長之前就是志同道合的朋友關係。而決定捨棄普通學校,送子女來“孟母堂”的他們大致有兩類身份:一類是大中小學教師,另一類則是商人。而他們為子女在“孟母堂”學習一年的支出高達3萬元人民幣。據瞭解,許多孩子是被家長在中途陸續轉入的。小朋友:不知所背單詞何義不過,孩子們卻也有自己的感受,在昨天的研討會上,看著臺上褒獎《論語》的教授,台下10歲的小女孩宋宣一臉天真。宋宣已在“孟母堂”學習一年,現在能流利地背誦出《仲夏夜之夢》了。當被問到這篇英文名著?面多數單詞的意思時,她只是一個勁地搖頭,“不知道!”追問“孟母堂”是否合理合法全日制私塾的出現,除了讓人們感到耳目一新,也帶來一些疑問。第一:它能否完成對孩子們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法定義務?在採訪中,“孟母堂”的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希望這種教育方式能覆蓋小學和初中。但是,好的願望不一定就會產生好的結果,“孟母堂”是否有這個能力和資質“取代”九年制義務教育還是個問號。第二:與義務教育密切相關的還有學生學籍問題。這直接關係著升學時,孩子們能否被高一級學校認可。對此,“孟母堂”有關負責人說,現有這些學生的家長都能夠自己解決孩子的學籍問題。但是,這種“解決辦法”是否符合規範?對於這些疑問,早報記者將對“孟母堂”進行追蹤報導。先例上海暑假私塾式教育2005年,上海首個中小學生誦經班在上海圖書館開出,場面火爆。誦經班面向7至15歲的滬上中小學生,主要讓學生們學習《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等儒家的啟蒙經典。明確採用中國古代私塾的做法是誦經班最大的特點,也就是不求甚解,只以誦讀經文為主,讓學生自己來消化。蘇州“菊齋”私塾2005年10月29日,蘇州首家現代私塾———“菊齋私塾”正式開課。據悉,創辦者的主要目的是弘揚國學,培養兒童的古典文化底蘊和優雅情懷。私塾教學內容主要是經學、韻文、古樂、書畫、茶道等。“菊齋”私塾學制1年,每週末上課,學費為 320元/月。目前開課的這個班只有6個學生,最小的6歲,最大的10歲。北京學校私塾式教育成立於1998年5月的北京聖陶實驗學校,在九年義務教育課程之外,開設了武術、瑜珈、圍棋、古詩文吟誦、傳統蒙學讀物中的三字經百家姓四書五經、京劇昆曲、古箏古琴笙管笛簫二胡塤鼓(每人至少掌握一種)、書法國畫、篆刻、中醫藥,等等。上海叫停全日制私塾“孟母堂” 定性為違法辦學2006-07-25 09:55:00 來源: 中國新聞網(北京) 網友評論 11 條 進入論壇 上海市教委發言人昨天指出,“孟母堂”未獲得辦學許可,屬違法辦學;家長把適齡子女送到該學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規定把子女送到經國家批准的教育機構接受義務教育,屬違法行為。上海市教委已責成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對該學堂進行調查和依法處理。 近來,有媒體相繼報導了上海某地區出現“孟母堂”辦學的現象,對此,教委發言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六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一條的有關規定,“孟母堂”舉辦者應到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經審批、登記獲得辦學許可證後方可辦學。但該學堂未提交任何辦學申請材料辦理申請,更未獲得辦學許可,屬違法辦學。 同時,根據《義務教育法》第二條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家長把適齡子女送到該學堂受教,而未按規定把子女送到經國家批准的教育機構接受義務教育,也屬違法行為。 此外,該學堂的教育教學內容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五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制度、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品質要求”的規定,不符合《義務教育法》第三十四條的要求。該學堂的“讀經教育”的內容和方法都與上述要求不符。 另外,該學堂未經有關物價部門審核,擅自向學生家長收取高額費用,屬違規收費。 (來源:上海文匯報;作者:蘇軍、焦葦)上海教委能培養出“孟子”嗎?2006-08-09 16:20:13 來源: 新快報-金羊網(廣州) 網友評論 113 條 進入論壇 中國的《義務教育法》經常被誤解———因為它沒有說明所謂的“義務”到底是誰的義務。 其實,義務教育也稱為普及教育或強迫教育,它是國家以法令政策的形式規定對全體學齡兒童實施某種程度的普通教育。這?所謂的“義務”,是家長不得讓未成年的孩子從事生產增加家庭收入,只能接受政府的強制,將孩子送去接受普通教育。而政府的強制是建立在提供教育經費的“義務”基礎上的。 而現在卻是政府擁有強制兒童接受教育的“義務”,卻沒有提供充足經費的“義務”。不但如此,中國的教材是統編的,學費是高昂的,入學是劃片的,學完後能否成材,能否自食其力,教委是不負責任的。而對這種體制稍有挑戰是會受到教委處罰的。比如最近發生在上海的“孟母堂”事件就是典型。 據說,上海教委認為孟母堂“1.違反辦學許可的有關規定;2.違反《義務教育法》的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規定;3.違反有關教育收費的規定。”端的有趣。 我看,其一、上海“孟母堂”的學生家長就像孟母一樣都是成年人,具有對孩子負責的能力,甚至可以肯定地說,她們的素質高於孟母;其二、孟母堂的孩子們並沒有從事任何增加家庭收入的生產活動,所以該《義務教育法》第十五條並不適用於孟母堂。 上海教委將《義務教育法》的相關條款理解為壟斷生源的法律了。而且,這種行為,實際上侵犯了家長為孩子選擇接受那種教育的自由和權利。 現在我們的義務教育已經演變成了知識生產線,孩子就像這條生產線上的產品,別說自己,連家長都沒有了選擇權。《民主與法制時報》8月6日消息:父母讓女兒吃興奮劑助學,考上重點患藥物依賴症。其實孩子對藥物的依賴源于家長對“高考是唯一出路”的依賴。而這條生產線上扼殺了孩子多少選擇權,扼殺了孩子多少自主創新能力,誰知道?誰負責?幸好當年孟母沒有受到教委的行政干預,否則她也培養不出如此偉大的思想家。我並不贊同“孟母堂”的家長對孟子學問的過分崇拜,但他們應具有自由選擇學習內容的權利。只要公民都具有自由選擇學習內容的權利,像春秋戰國時期那樣,中國才能出現偉大的思想家。鄒嘯鳴這?首先應該批評一下《上海教委能培養出“孟子”嗎?》這篇文章,硬傷很大。該文中提到《義務教育法》第十五條,但是查上海教委下的批示,根本沒有提到第十五條。該文作者到底是糊塗了還是筆誤,誰也不知道;但是聯繫上下文,我認為不是筆誤,而是糊塗了,而且不僅糊塗,簡直就是連最基本的工作都沒有去做。原因如下: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四、十四、十五、三十五、六十二條,條文內容分別如下: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十四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佈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新建居民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步進行。
第三十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制度、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改革考試制度,並改進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法,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品質要求。
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採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品質。
第六十二條 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實施義務教育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執行;民辦教育促進法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
顯然,該文作者根本沒有弄清楚《義務教育法》的內容。
再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七條條文內容為:
第二十七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准、註冊或者備案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一條條文內容為:
第十一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顯然,孟母堂是屬於“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至少應該是受到國家教委監管的,因此如果孟母堂在成立之初就沒有向國家教委或是相關政府機構申報備案審批的話,那麼孟母堂違法的事實則不容置疑,這樣的機構被取締沒什麼話好說。
再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
第十九條 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準。
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並且發展學前教育。
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
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顯然,義務教育是寫入憲法之內的,因此國家的確擁有強制兒童接受教育的法律權力,這一點,不容置疑。該文作者提出的那些客觀困難的確存在,但是因為困難而違法,是否就應該得到我們的同情呢?違法就是違法,沒有話好講。
我們當然可以批評現在的體制不好,我們當然可以批評現在的政策有問題,我們當然可以罵某些領導幹部是混球——但是至少我們不能邏輯混亂到為違法的行為去辯護。
再回來看看那個倒楣的孟母堂。
該堂所傳授的東西貌似合理,其實根本不合理。莎士比亞戲劇的原文在國外都是高中、大學?面才教授的東西,這?讓孩子們背原文有屁用——孩子自己都說不懂,可見老師根本也沒有教過他們那些單詞、句型等等。讓孩子背易經、弟子規、論語等等更是扯淡,這些東西早該淘汰進博物館;況且這樣背誦,不求甚解,還不如不讀。
這樣一所分明是在開倒車的學校,竟然還有人認為值得提倡、鼓勵,那麼自清末以下那些發憤圖強、希望中國有朝一日能夠躋身世界強國之林才拋棄腐儒經典的學者,他們的努力和心血到底算什麼?腐儒經典給我們這個國家、這個民族帶來的災難難道還不夠慘重嗎?最為漢人所痛心疾首的就是滿人,滿人不讀儒家經典,可以征服中原;滿人讀了儒家經典二百年,國土淪喪,這其中的道理和原因,簡直就是明擺著的!腐儒的經典是教人做狗的。不要被孟子那些民貴君輕的鬼話所騙了,孟子一輩子就想做官,做而不得才說這種鬼話而已。儒家經典讀一讀就曉得,都是教人年幼的服從年長的,百姓服從貴族官僚,女人服從男人,沒學問的服從有學問的。這不是教人做人,是教人做狗。因此橫掃中原的滿人讀經讀了二百年,也把自己的江山讀腐敗了,拱手送給那些從來不讀腐儒經典的夷人。
孟母三遷說的是治學和教育的態度,不是讀那些混帳典籍。孟母之所以偉大,不是因為她培養出孟子,而是她督促兒子上進——我想有這樣的母親,孟子如果不讀那些混帳典籍,去讀法家或是墨家的典籍,說不定更會有成就。
我們當然要反對孟母堂,一是反對違法的行為,一是反對一幫腦子不好的人去開歷史的倒車,一是為了救救孩子,不要浪費時間去讀那些早就該丟進博物館?面供人瞻仰憑弔、散發著腐臭氣息的狗屁典籍。
上海教委總算幹了件好事,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秋 風
2006-8-9